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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虞区汤浦镇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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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19年上虞区汤浦镇所属行政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者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详见《汤浦镇公开招聘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服务农村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计算机操作技能、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干劲热情高,精力充沛,能全时脱产参加村务工作;

5.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户籍或组织关系在报考岗位所在村的,要求户口所在时间在2019年12月25日之前,具体要求详见《汤浦镇公开招聘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三年内受到党纪处分的;

6.五年内因黄、赌、毒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的;

7.丧失行为能力的;

8.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或审查审理的;

9.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被撤销的;

1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拒不整改,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的;

12.有严重违反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汤浦镇民情中心(汤浦卫生院旁边)。

3.报名程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然后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等程序。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到指定现场报名,携带所要求的报名资料。

4.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党组织关系在村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向党员招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证明材料;具备本公告规定附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82333197,15267551303。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审核通过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审核通过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报镇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0年1月8日—9日,下载网址: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准考证下载栏(http://www.syjob.com.cn/)。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注意事项、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持有社工证的加2分;汤浦镇所属行政村现聘用的固定村务工作者工作每满1月加0.1分,最高不超过4分。

(三)计算最终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体检、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最终得分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在前;如学历仍相同,以附加分高的优先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职工招聘体检套餐执行。

考察由汤浦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

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也将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报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由汤浦镇委托劳务公司与录用的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期合同期限为本届村级组织届期期满为止,报酬待遇按汤浦镇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薪酬待遇标准发放。

附件:1.汤浦镇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2.汤浦镇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上虞区汤浦镇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2019年上虞区汤浦镇公开招聘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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